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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监局提醒全市尽快新国标自动扶梯整改要求
发布时间:2012-07-18 10:13  点击率:1936

新修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GB16899-2011)已于20117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731日。与之相配套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于20127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使用单位最迟在下次定期检验前完成相关项目的整改,即20137 1日前全部完成。

为确保我市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尽快推动新版国家标准的落实,北京市质监局要求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于2012731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新标准要求。

近期,为做好新版国家标准、新版检规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扶梯安全稳定运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质监局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国家标准尽快落实到位。

一是组织开展新国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及维护保养单位能够准确掌握新版标准关于“防碰挡板”、“防夹装置”等修订项目的具体要求;

二是部署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全市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务必于731日前(新国标过渡截至日期)按照新国标要求完成整改;

三是组织专项检查。市质监局已经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商场、超市、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场所自动扶梯进行现场检查,督促落实整改。

新版国家标准中,与乘客安全密切相关的修订项目主要包括“防碰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下缘距离”、“使用须知”、“制停距离”等。

针对近期媒体及社会反映的新标准落实情况,市质监局郑重提醒,为了保障广大乘客的乘梯安全,尚未按照新国标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自动扶梯使用单位,要尽快组织落实整改,并务必于731日前完成,以免影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