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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自动扶梯一律叫停
发布时间:2012-09-08 15:46  点击率:1602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按照新修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我国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过渡期将于今年7月31日结束。记者从北京市质监局获悉,为确保首都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和尽快推动新版国家标准的落实,北京市要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于7月31日前整改完毕。8月1日后,对于未完成整改的扶梯,一经发现一律禁止使用。

  据介绍,新修订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去年发布并实施,与之相配套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也于201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要求,使用单位最迟在下次定期检验前完成相关项目的整改,即2013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

  北京市采取了与之相比更为严格的要求,规定全市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于今年7月31日前整改完毕,达到新标准要求。北京市质监部门表示,为保障乘客的乘梯安全,希望尚未按照新国标要求完成整改工作的自动扶梯使用单位,尽快组织落实整改,并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以免影响正常使用。

  新版国家标准中,与乘客安全密切相关的修订项目主要包括“防碰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下缘距离”、“使用须知”、“制停距离”等。根据北京市质监局要求,如建筑物的障碍物会引起人员伤害,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交叉处以及各交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设置一个高度不小于0.3米,无锐利边缘的垂直固定封闭防护挡板,位于扶手带上方,并且延伸至扶手带外缘下至少25毫米(扶手带外缘与障碍物间距大于等于400毫米的除外)。

  同时,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与扶手带外缘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80毫米,与扶手带下缘的垂直距离均不得小于25毫米。在自动扶梯的围裙板上,应装设围裙板防夹装置。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有使用须知标牌,标牌内容包括应拉住小孩;应抱住宠物;握住扶手带;禁止使用非专用手推车(无坡度自动人行道除外),并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据悉,目前北京市质监局一方面正组织开展新国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及保养单位能够准确掌握新版标准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正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商场、超市、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交通场所自动扶梯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