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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出建立电梯定期报废制度
发布时间:2013-02-28 11:52  点击率:1641

随着高层建筑的兴起,电梯逐渐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的重要工具。住宅电梯的安全运行已成为业主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对此,成都市政协委员杨果和张晓惠都提出了建议。

成都市政协委员杨果说,成都市十年以上的电梯公寓也不在少数,这些老旧高层住宅电梯使用时间年限较长,缺乏有效的维护,故障频出,安全隐患突出,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此,杨果认为,应尽快出台符合成都市实际的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对电梯的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特别是对使用年限太长的电梯要缩短检验周期。

此外,杨果还建议出台合理的维修改造旧电梯的分担费用机制。住房的维修基金中应有专项费用,可以借鉴南京出台的相关条例。

为了把电梯的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成都市政协委员张晓惠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率先在成都市建立电梯定期报废制度。根据电梯一般10~15年的使用寿命,强行规定电梯使用年限为15年。凡是到达使用年限的电梯,必须强制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