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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电梯质量 安全总体向好 新疆质监部门加大监察力度确保群众乘梯安全
发布时间:2015-09-05 11:04  点击率:1094
 近日,新疆质监部门加大监察力度,对辖区内电梯展开严密检查,确保群众乘梯安全。

  吸取事故教训 停用问题电梯

  湖北荆州事故电梯由江苏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由于该品牌扶梯存在质量缺陷和设计缺陷,目前全疆正在紧急排查,并要求暂时停止使用该品牌电梯。

  据乌鲁木齐市质监局排查核实,乌鲁木齐市使用申龙扶梯的单位共3家12部,其中1家单位的6部扶梯已于2014年报废。截至7月29日,安全监察人员前往另外两家使用单位对6部申龙牌扶梯现场下达了安全监察意见指令书,责令其停止使用。

  落实会战部署 重视隐患清理

  近年来,新疆电梯数量持续高速增长,仅2014年就增加了7000台。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全疆共有各类电梯4.2万台,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阿克苏市、喀什市、伊宁市等城市,其中乌鲁木齐市电梯数量达2万多部,接近全疆总数的一半。

  今年年初,质检总局安排部署在全国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新疆质监局也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截至今年6月底,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自查电梯34914部,发现存在隐患电梯5634部,其中隐患已整改的5279部,存在隐患未整改的电梯中,采取监护措施的273部,主动停用的82部。

  据新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查出的电梯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管理人员未按照要求接受培训执证上岗;二是在用电梯设备未经检验或检验过期;三是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应急措施或没有组织相应的应急演练等。质监部门已对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责令其在一定时限内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封停。

  积极推进老旧电梯改造

  目前,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均未对电梯的设计使用年限作出明确规定。但一般认为运行15年以上的电梯属于“老旧电梯”。在今年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中,全疆共排查出高龄服役老旧电梯412部。

  下一步,新疆质监部门将继续推进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掌握在用电梯安全状况,着力推动“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等“老大难”问题的综合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

  “我们还加快了"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缩短电梯困人后的救援时间,对"问题电梯"分类建档,组织力量集中攻坚、消除风险。”新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工作人员介绍道。

  全疆400多部电梯投保责任险

  为创新电梯监管模式,2014年12月,新疆质监局借鉴内地省区经验,决定在全疆范围内启动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鼓励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购买电梯责任险,发挥保险的社会救助和辅助管理作用,及时妥善解决抢险救灾、受害赔偿等问题,有效化解安全责任风险。

  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基础保费为每部电梯每年150元,在此基础上视其类型、使用场所、使用年限等因素有所浮动。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80万元。如果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达1小时以上,可获赔200元。凡投保新疆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产品的电梯,会在其轿厢内醒目位置张贴“电梯保险标志”。

  目前全疆约有400多部电梯购买了责任保险。近期,新疆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宣传力度,争取扩大其覆盖面,实现"一方投保,多方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