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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保为电梯公共安全兜底
发布时间:2015-11-30 08:45  点击率:1013

 编者按

    在现代社会和经济活动中,电梯已经成为城市物质文明的标志,特别在高层建筑中,电梯是不可缺少的垂直运输设备。然而,电梯也有不可承受之重和不可承受之痛。电梯的安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牵动着人们紧绷的神经,要求改革电梯安全监管方式呼声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急迫。

    在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中引入电梯责任险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深圳市电梯责任保险统保工作的4点经验,对于全国各地共同推进电梯安全责任险,进一步发挥保险在保障电梯安全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 本报记者 傅江平

    深圳是一座急速升高的城市,迄今已拥有各类电梯13万多台套。作为负责电梯安全的政府职能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不遗余力地探索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努力构建“企业责任落实、市场有效调节、政府高效监管、各方监督到位、社会救助及时”多元共治的新格局,其中推动电梯安全责任险工作是改革的又一成功之举。该市以“一方投保,多方受益”为主要“卖点”的深圳电梯统保项目自2013年11月18日落地并开出全国第一份电梯统保保单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宣传、推广受到了主管部门、投保企业的一致好评和认可。截至2015年10月底,深圳市约7万台电梯参加统保示范项目,保费规模超过500万元,占该市在用电梯的53.8%。深圳市电梯责任险统保项目自运行以来,投保覆盖面、社会影响力、客户满意度等各方面都走在全国前列。

    经验一:    指导思想明确 政策法规先行

    电梯行业的特点是责任主体复杂、应用分布广、数量众多,传统的公众责任险或特种设备责任险都是“谁投保谁受益”,常常出现由于权责不清不能及时赔付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为此,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引入统保项目之初就明确了指导思想,就是为电梯公共安全兜底,保险方案必须体现“更优惠、多保障、多方共赢”。

    为确保改革成功,深圳市高度发挥政策法规的保障作用。2013年10月25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经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电梯责任险制度,同时,该项制度也正式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为深圳电梯统保项目提供了政策法规支撑。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探索和实施电梯统保的过程中既积极引导又严格把关,进入实施阶段,该局借电梯现场会、动员会有利时机,向广大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推广深圳统保项目,同时结合监督抽查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投保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深圳电梯统保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并结出累累硕果。

    经验二:    市场自主选择 发挥市场作用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3年3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电梯安全监管方式改革之初,即明确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作用,由电梯企业自行选择保险机构及其保险产品,政府的“有形之手”负责积极推动和过程监督。2013年7月30日,该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召开专题评选会,7家保险企业集中推介其电梯保险产品,由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中20家电梯理事单位投票表决。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主任林铄众作为观察员全程监督但不参与投票表决,政府推动、协会搭台、企业唱戏,深圳市电梯行业自选的电梯统保项目提升了市场接受度,有效减少了后续市场推广的阻力。通过公开招投标,经过严格的筛选,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绝对优势中标。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江泰公司作为保险经纪人,在大量风险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深圳市电梯行业的风险特点和需求,创新设计完成了深圳市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方案。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每台电梯的基础保费为80元;每部电梯每次事故累计赔偿300万,每人赔偿限额为100万元(不管受伤或者身亡)。

    统保示范项目正式运行后,江泰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及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下,先后完成了3次全市范围内电梯相关企业的保险及风险管理培训,累计上门服务电梯相关企业已超过200家。江泰公司通过新闻媒体、行业会议、小型产品说明会、上门拜访培训、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从多方面向广大市民、电梯相关企业宣传电梯风险防范相关知识,分析国内发生的电梯事故典型案例,详解统保产品优势,与电梯管理人员分享风险防控技术,有效地提升了广大市民和电梯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时,江泰公司协同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倡导的“百万学生安全乘梯”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参与制作宣传3D动漫电梯安全教育宣传片。目前江泰公司正与市内多家大型物业公司合作举办“电梯安全进小区”的活动,除发放安全乘梯宣传材料大力宣导安全乘梯行为之外,也为小区用户滚动播放电梯安全教育宣传片,引导市民安全文明乘梯。

    经验三:    产品设计优越 符合行业需求

    深圳示范项目的保险产品以电梯所有人、使用人、生产厂商、管理方、维保单位之一均可作为投保人,且约定一旦投保,相关电梯的所有人、使用人、生产厂商、管理方、维保单位均同时成为被保险人,实现“一方投保、各方受益”的产品特点。这样的设计有利于化解电梯事故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索赔争议、责任主体扯皮、共同责任分摊等问题。

    同时,在保障范围上深圳市电梯责任险做了大幅扩展。在一般常见的条款措辞情况下,对于常见、多发的电梯安全事故,如:电梯设计和生产原因、维修保养期间事故、管理人员操作过失、电梯遭受盗窃抢劫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意外停电事故等等均不予赔偿;并且如果所发生的电梯事故责任方认定不清,则保险公司往往以“不能确定依法赔偿主体”的借口拖延赔偿和事故索赔流程。深圳示范项目的电梯责任保险产品则明确承保“电梯安全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及自然灾害”引起的包括停电、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电梯超速、超载、坠落、超越行程的保护、运动部件伤害、不平层、安全保护失灵、轿厢意外运动等原因而导致的第三者跌落井底、夹伤、夹亡、摔倒等伤亡事故,包括因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均应按照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负责赔偿,示范项目责任险产品条款约定的赔偿范围比常规的“依法赔偿”范围要宽泛很多,且不会产生索赔争议或保险赔偿因为事故定责原因发生的任何滞后情况,实践证明深圳电梯统保项目符合电梯市场需求,有较强的产品优势。

    【案例】2015年6月1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和汶超市发生了一起顾客摔伤事故,由于伤者年纪大而且伤势较严重,所以提出赔偿要求金额较大。江泰公司在接到报案电话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电梯公司、使用单位与伤者家属进行沟通、协调,协助处理后续赔偿事宜。通过对事故更加仔细地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老太太在扶梯上与自己的孙子拉扯,导致其在电梯上摔伤。电梯本身没有出现问题,电梯相关管理单位也尽了电梯管理义务。若按照传统的公众责任保险或普通的电梯责任保险,该起事故很大可能保险公司将拒赔。此时,统保产品的优势凸显,通过深圳市电梯责任保险赔偿处理中心讨论并投票表决,最终各方给出的统一意见是按照伤者医疗及营养费用的70%进行赔偿,伤者与商场也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赔偿协议,妥善解决了此次事故,获得了各方的普遍认可。

    经验四:    强化预防管理 赔偿机制有效

    引入责任保险机制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市场的手段加强事故预防力度,最终降低电梯行业事故发生概率。深圳市电梯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在设计之初就明确提出要建立电梯行业事故防控及救援机制。江泰公司协同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共同组建深圳市电梯事故防控及救援中心,具体落实电梯行业事故预防工作。

    2014年8月,深圳市市场监督局联合公安消防部门举行了电梯公共救援战略合作暨电梯统保示范项目签约仪式。会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江泰公司联合签署了《深圳市电梯公共救援理论培训及实操训练服务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深圳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与市公安消防支队建立信息交流和日常联络机制,同时由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提供师资、视频教材、意外保险等资源,对3000名消防官兵进行电梯公共救援理论培训,对150~200名消防官兵骨干进行实操训练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大力提升消防官兵的电梯公共应急救援能力。

    电梯安全涉及广大社会公众的直接权益,一旦发生电梯意外事故,相关的保险索赔处理流程和结果往往是衡量项目运行是否顺畅、受害家属是否满意、社会影响是否恶劣的关键因素。结合近些年国内若干起电梯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可以发现一般保险公司电梯责任保险的理赔定损流程均由保险公司发起,按照保险公司既定的规矩和相对并不人性化且缺乏电梯行业专业人士参与的流程和标准对遭受人身伤害的第三者及其家属进行理赔定损,难免造成一定的索赔争议。

    深圳示范项目的理赔定损流程则通过引入监管部门、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行业专家、江泰公司专职索赔员等与保险公司共同组成的保险事故赔偿处理中心进行事故赔偿流程处理,并负责提供保险事故的定责定损意见。这样的方式就把保险公司的单方定损变成多方共同定损,对于受害第三者及其家属而言会有更多更大程度的索赔意见获得认可,将大大地提高保险索赔处理的时效性和社会满意度,降低电梯事故的负面社会影响。